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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(1 / 1)

柳默钦如同往常地,将自己操劳到了极致,力求将每一份代办事项,尽善尽美。

直到最后,他才关了角落的灯照,自己坐上了随手取来的靠垫,倚着走廊墙壁,便如此,昏昏沉沉地,晕睡过去。

不把自己的身体,劳累至极,他想,他是睡不着的。

试验多次,一向便是如此。

这样一来,深层睡眠自然也会减少。

所以,柳默钦很常做梦。

梦到了,以往的他。

当年秋景,不过一句轻巧,重若千钧;衝入了,剩下破碎与灰黑的脑海。

渐有起色的专注与记忆,重新被翻搅得支离破碎;在金风送爽的,那年九月。

「我爱你。」那是对方的剖心直述。

「我答应你。」自己,终于的承诺,等到了冬至将近,蜡梅处处。

或许,曾经多了一把小刀,和一卷绷带;少了一隻手机,和一份心情。

但,都是过去了。

他们知道,他身上伤疤。

他们不满,他有了男友。

他们迁怒,他做的所有。

任何的任何,都会是错;没有必要,再作无谓争辩,也不必,白费脣舌,只为几句认可。

柳默钦彻彻底底地,失望透顶。

不是为了手机,为得是,消弭无踪的那份信任。

「你收了我手机?」

「我是为你好!你看你,弄成这个样子,收了是对你好!每天像个神经病一样神经兮兮,出去给我们丢脸!」

「你懂过我吗?你懂什么?每天只懂和他吵架打架,你骂完我他再骂我,然后滥用你们的亲权?」

「柳默钦!你这是什么态度!有这样对你妈说话的吗?」

「你们要离婚就离婚,不要把你们的情绪发洩在我身上!你们如果没错,我又做错了什么?」

没了手机,也不是什么大事。

倘若换不回安寧自适,却也没有收去的必要。

左右,每天不过是拿着刀子,百无聊赖地把玩着。

很痛,很傻。

柳默钦轻轻笑着,的确。

生而为人,哪一个不是傻子?不是傻子,哪懂得生而为人?

反正他是卑劣的,不是吗?

她,又有什么资格管束他们呢?

为什么,他必须顺从日夜迁怒的他们,所说的话语?

他只是想,为自己负责。

失去了目标的心灵,空留,孤寂寥落。

谁让他的高傲,不允许自己向任何人低头呢?

柳默钦看着支离破碎的片段,微微笑开;像极了,掺了柠檬的味道。

很苦,很涩,甚至夹杂了酸意纷呈。

凌晨一二点鐘,冰冷的走廊上,柳默钦硬生生地,被胃部灼焚,痛至神智清醒,再无睡意。

他的身上,依然是彰显着身分的雪白大褂;识别证的吊牌,斜斜歪在了一侧,像是萎缩不全的心房,有待修补。

柳默钦支起身子,拍了拍身上尘埃,收起靠垫。

残存几个小时的间暇,不如不要。

若被心魔毫不容情地吞噬,还不如,心力交瘁于人如潮水的诊间,以奔波忙碌,阻碍了思考的持续进行。

「不好意思」一个穿着并非白色的人物,匆匆地向他跑来;柳默钦一个闪避不及,跌坐在了地上,

他的举目所及,取而代之的是,一片黑色晕影;身子格格打颤,却是愈发失去了自主控制的权力。

非他专业,独在学生时代,背诵过的专有名词,赫然浮现──hypoglyceia。

尔后,他便失去了任何感知与意识。

不是头一回了。

若是神识尚存,只怕他,会望着自己软倒在地的身躯,紧抿脣瓣,回忆着,那人口中的甘甜。

hypoglyceia:低血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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