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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2节(2 / 3)

这也不怕,大明有智慧,开创了“颁赐贸易”。

就是不等他们主动来大明,大明找个官员,手持敕书,背着赐物,直接去人家国家,然后在敕书上写清楚,我大明需要孔雀,希望你积极配合,抓几只让我的官员带回去。

明代建立之初,并不存在多明显的海禁政策。

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,广东、福建、浙江等地偶尔打个小报告,有谁出海了,还和倭寇勾结在了一起,发生了很多悲剧。

还有人说方国珍的残余部队都在海外诸岛好好活着呢,再不管管,很可能会里应外合,反攻大明。

于是只过了三年,朱元璋就把太仓州黄渡镇的工程给撤了,理由是,这地方挨着南京太近了,万一有奸人混进来,那我老朱岂不是很危险?

没了黄渡镇,还有广州、泉州、明州,生意还是可以做的。

但是老朱很贪心,真的很贪,他一看民间海上商贸那么赚钱,加上人经常跑出去不太安全,那好了,把民间海上商贸废掉,禁了,我自己做买卖,不就赚钱了?

一句话:

我老朱要全部的利润。

ps:

对于我国台湾省,汉朝和三国时期称“夷洲”;隋朝与唐朝时称“流求”;宋朝时称“流求”或“琉求”;元朝时称“琉求”或“瑠求”;明朝洪武年间称“小琉球”或“琉球”,文中并非笔误。

海禁,已无意义(二更)

禁止商人出海,政府搞垄断经营,独揽番香番货与珠宝奇珍利润,老朱认为这样,自己就能赚大钱了。

可是,朱元璋虽然捆住了商人的手脚,但商人还是会蹦跶的,今天找个隐蔽的海湾,明天找个不为人知的水道,偷偷做点买卖。

俗称:走私。

大明海岸线很长,也没设置查私缉毒机构,你老朱说禁,就禁得了吗?

朱元璋禁了几年,却发现自己的市舶司越来越没生意了,最让朱元璋愤怒的是,自己还没买到番香番货,结果市场上竟然有大量番香番货。

这就有些过分了,你们好歹是走私过来的东西,没办-证,没交税,偷偷摸摸地交易下也就是了,可满街都是,四处不缺,公然发卖,就有点过分了。

这不是打朱元璋的脸吗?

老朱的脸是什么样子的?

是你们这些走私犯能打的吗?

于是在洪武七年,朱元璋暴跳如雷,厉声喊道:“给老子撤销了所有市舶司,日后,寸板不得下海!”

寸板不得下海的政策出现,很可能是老朱没吃到贸易红利,结果得了红眼症的结果,他当时的心态应该是这样的:

老子不做生意,也不让你们做!

“寸板不得下海”的规定清晰明确,没暗箱操作空间,查起来就容易了。

到海上看,只要是大明的人,大明的船,那好说了,抓起来办就是了。

需要声明一下的是,“寸板不得下海”只是针对大明,外国使臣乘船而来,是不会被干掉的。

但这条禁令,并没有浇灭走私商人的热情,香料、珠宝、苏木等番货,一样会出现在市场上。毕竟外国使臣也卖这些东西,我从他手里买走,又拿出去卖,你朱元璋总不能杀我的头吧?

你说我走私,讲话要有证据啊……

朱元璋怎么处置,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,直至洪武十三年,这一年,胡惟庸被干掉了,连带着干掉了很多人。

很多官员害怕,这整天掉脑袋跟切西瓜似的,几百个几百个的切,谁能受得了?

一些官员想跑路,结果被朱元璋给咔嚓了。

朱元璋担心这些人跑到海外去,对于海禁查得更严,封锁得更密,处置的也更为严苛。

三佛齐那个地方,人家就靠这点番货番物改善生活了,朱元璋海禁,但他们也要过日子,于是派遣了很多人,去寻找新的走私路线。

开辟新路线是有风险的,很多人都被抓了,就是在这一年,出现了震惊大明与南洋的“三佛齐乃生间谍”案。

老朱把这些间谍都给干掉了,死了一帮兄弟的三佛齐自然是不干了,无论是原来的三佛齐国王,还是后来的走私商人梁道明,亦或是海贼王陈祖义,他们都很生气,封锁了东西海道,以报复大明。

好人生意难做,海贼行情看涨。

陈祖义能成长为大海贼王,估计也与老朱禁海太严有关。

禁止走私,管控太严,导致大明国内香料供应数量极少,价格自然也就贵比黄金。受利益驱动,很多牟利之徒,不怕牺牲,千难万险,也要将走私进行到底……

到这个时候,朱元璋所坚持的朝贡之利,已经不够他吃一顿饭的饭钱了,于是在洪武二十八年,朱元璋再次下令:

禁止民间使用番香番货。

也就是说,你这个时候如果想卤个菜,放点香料,做个红烧肉什么的,那是要犯法的。想要弄个熏香,如果是进口来的,那你要倒霉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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